关于做好扩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人群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文件精神,鼓励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减轻毕业生求职创业负担,从今年起,继续扩大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发放对象有所增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外地为建档立卡,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为低收入农户的);
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及校园地助学贷款均可,凡申请校园地贷款的毕业生均需上交材料,最终以银行放款名单为准);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具有以上情况一项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过去曾获得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定向生及保研学生不可申请,考研及专升本学生如符合条件可以申请。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暂定为1000元/人。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 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此材料纸质版1份。
2. 《 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此材料仅需电子版。
3. 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上本人亲手抄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名并标注日期。原件由学校核实,复印件留存。同时需提交身份证正面照片1张,jpg或png格式,小于200KB且字迹清晰。
4. 毕业生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不限北京地区)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卡正反面A4纸复印件1份(银行卡签名处需本人签名后再复印),需能看清银行卡号,复印件上标注本人身份证号并抄写银行卡号,本人亲笔签字并签注日期。同时需提交银行卡正面照片1张,jpg或png格式,小于200KB且字迹清晰。
5. 低保、贫困残疾人、残疾、建档立卡、特困人员、贷款证明材料:
(1)补贴类型为低保,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原件照片(每张需小于200KB且清晰,jpg或png格式)、复印件1份;如低保享受对象非毕业生本人,且证件家庭成员名单内无毕业生姓名的,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等均可);低保证年审时间应在有效期内,即有领取毕业证当年的年审记录。如无法提交证件原件或无年审日期的,需出具证件发放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原件照片。
(2)补贴类型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外地为建档立卡,北京为低收入农户),需提供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的原件及原件照片(每张需小于200KB且清晰,jpg或png格式)、复印件1份;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农户)享受对象非毕业生本人,且证件家庭成员名单内无毕业生姓名的,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等均可)原件及原件照片(每张需小于200KB且清晰,jpg或png格式)、复印件1份;领取毕业证当年,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在有效期内。如无法提交证件原件或无年审日期的,需出具证件发放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原件照片。
(3)补贴类型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同时提供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原件及原件照片(每张需小于200KB且清晰,jpg或png格式)、复印件1份,以及父母一方的残疾证原件照片(每张需小于200KB且清晰,jpg或png格式)、复印件1份。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农户)享受对象非毕业生本人,且证件家庭成员名单内无毕业生姓名的,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等均可)原件及原件照片(每张需小于200KB且清晰,jpg或png格式)、复印件1份;领取毕业证当年,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在有效期内。如无法提交证件原件或无年审日期的,需出具证件发放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原件照片。
(4)补贴类型为残疾,需提供学生本人残疾证原件照片(每张需小于200KB且清晰,jpg或png格式)、复印件1份;如无法提交证件原件或无年审日期的,需出具证件发放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原件照片。
(5)补贴类型为助学贷款,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和承诺书原件及原件照片(每张需小于200KB且清晰,jpg或png格式),复印件1份,助学贷款合同提供银行放款截图电子版及打印版;
(6)补贴类型为特困人员,需提供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原件照片(每张需小于200KB且清晰,jpg或png格式)、复印件1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年审时间应在有效期内,即有领取毕业证当年的年审记录,如无法提交证件原件或无年审日期的,需出具证件发放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原件照片。
6. 承诺书1份(附件3),需打印后手写身份证号码、手动签名及手写日期。同时需提交承诺书照片1张,jpg或png格式,小于200KB且字迹清晰。
以上材料填写方式请认真参看《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材料申报材料说明》(附件3)。
(二)初审
学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原件返回高校毕业生本人。
(三)公示
初审通过后,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的名单要在校园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审核
公示期结束后,学生处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汇总,报送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五)发放
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高校毕业生的个人账户。
四、时间要求及发放方式
1.上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9日止(不包含周末及法定假日)。
2.上报地点:第一教学楼1025办公室(不接受快递材料,需学生本人或他人亲自前往办理)。
联系人:胡水 联系电话:83911077
附件:
1. 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2. 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3.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材料申报材料说明
学生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