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备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根据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现开展我校助学贷款工作。贷款学生需具有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具体通知如下:
一、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所需材料:
1.北京生源:《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市民政局印制)三证之一的复印件,且证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外地生源:《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首都医科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外地生源使用)》原件,公章必须为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民政部门的公章(村委会公章无效),公章清晰,盖章人员需签字,注明联系电话及日期。本专科和长学制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学生需同时提供《首都医科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外地生源使用)》,需要有班委、辅导员和书记的签字并加盖院章,如果《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上已经有民政部门公章,可以《首都医科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外地生源使用)》不加盖民政公章。
2.全家及学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上的所有家人均须复印,含户口本首页(带派出所公章页),背面有变更信息的加印变更页,有户口迁出的,加印户口迁入地的复印件或证明件。2017级外地迁户口的新生如暂无北京户口页,具体上交时间待学生处另行通知。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在A4纸同面居中复印。
4.学生证复印件:首页、照片页、全部注册页。
5.2017级新生:《首都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6.北京银行右安门支行办理的“京卡”复印件:双面在A4纸同面居中复印,正面卡号和反面的签名清晰可认,在复印件正面手写一遍卡号,本人签字。
7.对于未满18周岁或已婚的学生,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1)监护人或配偶同意贷款确认书;
(2)监护人或配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监护人或配偶同意银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授权书。
二、申请继续放贷的学生所需材料:
1.北京生源:《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市民政局印制)三证之一复印件,且证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外地生源无需证明。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在A4纸同面复印。
3. 《续贷申请》,必须个人手写,具体参见附件《续贷申请模板》。
三、上交要求:
1. 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规格,要求公章复印清晰,不收传真件。
2. 学院需上交《贷款登记表》(见“表格汇总”文件夹)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首次申贷与申请继续放贷均需填写。
3. 上交时间:2017年11月13日
电子版上交邮箱:hushui@ccmu.edu.cn
纸质版上交地点:第一教学楼1025室
联 系 人:胡 水 联系电话:83911077
4.贷款合同等文本材料将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组织填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续贷申请(模板)
学生处
2017年9月1日
续贷申请
北京银行右安门支行:
本人***,系首都医科大学**学院**级**专业学生,性别:*,身份证号******************。
本人已于2016-2017学年向北京银行成功申请国家助学信用贷款,由于(*****……理由,言辞恳切,理由充分,不得少于200字)。
本人特此申请继续放贷,望予以批准。谢谢!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