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专科学生专职辅导员2012年年终考核
兼职班主任学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首都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的意见》(党发【2011】40号)中关于进一步优化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体制机制的相关要求,基本依照《本、专科学生工作队伍的考核与奖惩办法》(党发【2005】48号)相关要求,现就本专科学生专职辅导员2012年年终考核、兼职班主任学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等级
考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标准:考核得分85分(含)以上;
合格标准:考核得分70(含)-84分(含);
基本合格标准:考核得分60(含)-70分;
不合格标准:考核得分60分以下,或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严重责任事故。
二、考核实施
专职辅导员的考评由学院组织学生打分占30%(依据《首都医科大学专职辅导员、兼职班主任考核学生评分表》)、学院考评小组打分占50%(依据《首都医科大学专职辅导员考核打分表》)。各学院填写《首都医科大学2012年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上报表》(见附件1),于12月21日前报学生部核准。学生部将组织全校辅导员12月25日(周二)完成一次全校范围内的工作汇报,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进行打分,占20%,并最终根据总分,确定考评等级。
兼职班主任要求在各学院范围内述职,学院组织学生打分占30%(依据《首都医科大学专职辅导员、兼职班主任考核学生评分表》)、学院考评小组打分占70%(依据《首都医科大学兼职班主任考核打分表》),计算得分,并确定考评等级,其中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兼职班主任总人数25%,各学院要对考核优秀班主任给予严格把关。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比例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各学院填写《首都医科大学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兼职班主任考核结果上报表》(见附件2),于12月21日前报学生部,由学生部核准后生效。
三、奖励及处罚
(一)奖励
1.考评等级为合格和优秀的专职辅导员,学校将给予一定的通讯补贴。
2.考评等级为优秀的兼职班主任,学校将给予一定的通讯补贴。
3.考评等级为优秀和合格的班主任有条件申报高一级岗位和职称。
(二)处罚
1.专职辅导员如果年终考核不合格将降级聘岗;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调离专职学生工作岗位,按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2.考评等级为“基本合格”的班主任推迟一年申报高一级岗位和职称,“不合格”的班主任失去申报权利。
附件:1.《首都医科大学2012年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
2. 《首都医科大学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兼职班主任考核结果上报表》
学生部
2012年11月30日